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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平邑县“四严”对非煤矿山企业复产检查验收
发布日期:2010-3-4       
一是严部署。平邑县安监局成立了复产验收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要求各非煤矿山认真做好复产的申请、检查、验收、管理等工作。
 
二是严条件。非煤矿山企业要向乡镇安监办站、县安监局报工人花名册单并在复产前及时召开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新老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重点向员工讲解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开采当中安全检查和矿山事故案例等内容,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新入矿职工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未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三是严把关。各企业各矿山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各生产系统完善、设备正常运转,工作中,该县重点加强了地下矿山的监管和采空区的隐患排查、和防治水工作,确保了所有地下开采矿山生产系统完善、运转正常,安全运行。
四是严检查。针对辖区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其特点,该县安监执法人员对申请复产的地下矿山企业在供电、运输、通风、排水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露天矿山企业严格实行台阶式开采,在边坡浮石、边坡稳定性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企业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复产;凡不符合复产条件而擅自生产的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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