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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7〕64号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点击:5772次
各市安监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山东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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